1、父母名下有住房,以未成年子女名義再購房;
2、未成年時名下有房產,成年后再貸款購房;
3、個人名下有全款購買的住房,再貸款購房;
4、個人名下有貸款購買住房,結清出售后再貸款購房;
5、首次購房使用商業貸款,再次購房使用公積金貸款;
6、婚前一方曾貸款購房,婚后以另一方名義申請貸款購房,但兩人戶口沒有在一起;
7、婚后雙方共同貸款購房,離異后一方再申請貸款購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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